第一:择业期(毕业两年内)内,《报到证》遗失申请补办,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一楼窗口办理;
第二:超过择业期,《报到证》遗失的,不能补办,只能办理派遣证明。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一楼窗口办理。
注:办理手续过程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携带材料齐全即可。
辽宁省就业局通常在每年7月中旬(今年是7月10日之后)接待毕业生个人到窗口办理报到证业务。当年在学校办理缓派,离校后暑假期间想自行到省就业局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需携带下列材料前往辽宁省就业局一楼窗口办理初次派遣业务。
4、派遣回生源地,携带上述三项材料即可。派遣至就业单位,还须携带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并盖章齐全的《就业协议书》。
注:办理手续过程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携带材料齐全即可。
10、关于延期至12月份毕业的研究生办理报到证及档案转寄程序
1)首先到研究生就业办(研究生院612室)开具未派遣证明,然后携带开好的未派遣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办理《报到证》;
2)携带办好的《报到证》到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办理档案转寄手续。若研究生想本人自带档案,则需要由就业协议中签约的单位出具调档函,而且调档函中须写明“允许本人自带”字样;
毕业生若想将档案转寄回生源地,则首先到研究生就业办开具未派遣证明,然后携带开好的未派遣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身份证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办理派回生源地的《报到证》,最后携带《报到证》到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首先由与研究生签署委培定向协议的单位开具调档函,然后研究生携带调档函到档案馆办理档案转寄手续。若研究生想本人自带档案,则调档函中须写明“允许本人自带”字样。委培定向的研究生原始档案由与研究生签署委培定向协议的单位保存,到校档案馆办理转寄的是研究生在读期间产生的归档材料。
注:办理手续过程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携带材料齐全即可。
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北陵公园正门西行200米即是。乘地铁2号线到北陵公园站D出口。)
毕业生也可以关注“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微信平台在线办理(注:只能手机端办理)
扫描上图微信号后,办理人员只需按照相关提示,用手机拍照提交所需材料,工作人员便将及时为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各类业务。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将依据国家及我省规定进行办理,并将每名毕业生办理情况与所毕业学校进行沟通,确保方便快捷与就业率统计准确。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记录,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考察的重要依据。档案的作用体现在各方各面,它是确定本人身份、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过程的历史真实记录;也是就业入职、转正定级、评定职称、办理社会保险、出国考研等手续办理的凭据;在各方面,档案都将发挥无可替代的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近年来,国家对人事档案管理越发重视和强化,人事档案的重要性不仅没有被削弱,而且更加有助于保障你的权益和利益。作为应届毕业生,尤其应该关心自己的档案。
所以,档案的转移,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档案转递时间:我校档案馆每年7月初(具体时间关注档案馆网站),依据研究生院提供的派遣方案,分批对毕业生档案进行转递。
转递方式:派遣到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人才中心)、大连市教育局的档案,由专人送达。其他毕业生档案,统一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出。
原则上学生人事档案不准自带,如确需自带档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每年档案馆处理档案自带集中在一天办理,具体时间请毕业生关注档案馆网站发布的信息。
请同学们务必重视自己档案的去向。虽然档案馆永久保存每一份档案的邮寄单据,但是邮局对EMS查询时间较短,超期无法查询签收人、签收时间等,请同学们一定要及时查询运单号,并到报到单位或托管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档案是否到达。若无快递单号,则代表你的档案已由专人送至派遣单位。
凡寄往派遣单位档案未收到者,请先联系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及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查找。查询未果的,请与档案馆联系,档案管会联系邮局,确认档案去向。
提示:档案在寄出后大约需要一周到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派遣单位,且各地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将在毕业生档案转递期间收到大量档案,通常需要一至四个月才能全部整理入库完毕。在此期间,可能暂时无法查询档案到达情况,或答复档案还未收到,请耐心等待档案整理完成后再次查询。
5、 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入学时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携带《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往地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