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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2023-2024学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8-26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连市2023-2024学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大连市2023—2024学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发放对象

学籍地在我校的2023—2024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申请补贴的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同时根据自身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由所在院校认定);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的扶贫卡或《扶贫手册》;

(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由所在院校认定);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六)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七)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及存根;

(八)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提供本人的《儿童福利证》;

(九)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

上述群体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可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提供说明(样式见附件2)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需提供首页及本人页。

三、补贴程序

(一)学院组织。各学院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http://124.93.240.15:7016/hrgxzxw/”,实名制注册后按补贴类型进行申报,毕业生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学生登录网站前请查看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二)初审公示。各学院对提出补贴申请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需隐去出生年月日)、补贴类型等内容,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对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学院辅导员在其《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上“所在学校意见栏”经办人处签字,负责人(签字)处空,不用填写。需填写具体公示日期(公示日期填写:9月12日-9月14日)“监督电话”统一填写为学校研究生院就业办公室电话:0411-82153322;“学校经办部门电话”填写为:各学院经办辅导员办公电话

(三)学院统一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将《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各学院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详见附件4)、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公示名单、公示的现场图片证明材料及其它申请材料,在2023年9月14日前报送到学校研究生院就业办612室,《大连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到lnnumaster@163.com

(四)学校上报。学校就业部门登陆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审核学生纸质版材料,无需登录网站进行审核)。若符合申请条件,将申请信息提交至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复审;若因材料提交不合格或网站填报信息错误的,退回毕业生,修改后重新申报。

(五)其他说明。

按照大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求:

1.我校在籍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均可申报,生源所在地无限制,此补贴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学生自行到网上注册申报,在系统打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一经打印,各项信息均无法再修改,学历填写“研究生毕业”,具体操作说明可查看附件1;

3.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可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提供说明,《贫困家庭证明》需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落款单位必须是区(县)级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此证明需要提供原件,不可复印或彩印;

4.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如:毕业学年为“2023年—2024学年”;

5.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必须持有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如有办理疑问,可查看附件5;

6.求职补贴申请入口:

http://124.93.240.15:7016/hrgxzxw/

四、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求职补贴申请审查工作。应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初审工作并保证审核数据的准确性,逾期大连市人社部门将不再受理。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申领补贴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密切跟踪,如发现毕业生不符合申领条件,应及时告知学校就业部门。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认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照文件要求,对相关举报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高校认真核查,对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或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学校经办部门: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82153322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4618709

大连市社保卡办理咨询:12333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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