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为学生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重要依据,如不慎丢失需要按照以下流程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
第一:研究生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丢失说明,经学院负责老师审核后,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第二:到研究生就业网站-常用下载一栏下载《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就业协议丢失补发申请表》,研究生本人签字;
第四:携带已签字盖章的《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就业协议丢失补发申请表》到研究生就业办(研究生院612室)审核,通过审核后补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注:办理手续过程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携带材料齐全即可。